新聞來源:聯合新聞網

【歐洲日報╱本報香港訊】
   
2008.05.09 04:55 pm
 

匯豐銀行觀塘裕民坊分行客戶資料失竊,除銀行未即時通報事件備受批評外,金融管理局在接報後未對外公布事件亦遭強烈非議。匯豐銀行亞太區主席鄭海泉八日就事件向客戶致歉,但否認銀行有延遲通報,金管局則辯稱受到法例限制,該局不能公開個別銀行資料。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事件涉及公眾利益,金管局不能以法例作「擋箭牌」而不公布事件。

匯豐觀塘分行今次遺失近十六萬個帳戶資料,匯豐八日開始發信通知受影響客戶,但客戶仍人心惶惶,有人八日早便專程往銀行打簿及查詢,甚至揚言會取消戶口,櫃員機與打簿機整日大排長龍。四十年前在該分行開戶的陳先生,自上月底開始收到財務公司及自稱匯豐職員的推廣電話,他起初不以為然,但得悉該行失竊客戶資料後,懷疑來電與此有關。雖然匯豐宣稱將資料加密,但陳對該行已信心大失。

鄭海泉八日就事件向客戶致歉指出,今次屬盜竊案,匯豐亦是受害者,但仍會負責。他強調,遺失的伺服器有多重保密密碼,相信被盜用機會很微,暫時未有客戶要求銀行賠償,如有人提出要求,匯豐會按個別情況處理。涉事分行已在伺服器遺失後五個工作天內向金管局報告,但銀行會檢討處理手法是否要改善。鄭海泉與匯豐執行董事王冬勝八日已跟私隱專員吳斌會面討論。

金管局發言人八日拒評論匯豐在通報上是否涉違規,但重申銀行如發現遺失客戶資料須即時報告。對於金管局為何在接報後多日未向公眾披露,發言人解釋,按《銀行業條例》規定,金管局不可公開個別銀行資料。

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李華明認為,客戶資料失竊事件牽涉公眾利益,金管局接獲報告後應盡快對外公布,他指事件不會涉及披露商業及敏感資料,故金管局不應以法例作藉口,要責成匯豐主動交代事件。

【2008/05/09 歐洲日報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