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 2008-06-18
* 今日晚報
* 【中時電子報方佳怡/台北報導】
業者宣稱穿上絲襪就能美白、減少脂肪堆積或是抵抗外來細菌,讓許多愛美女性趨之若鶩,但消基會日前調查市售二十五件商品發現,除一件因無任何標示,所以無商品宣稱外,其餘二十四件都涉及誇大不實,也就說高達96%比例涉嫌誇大,呼籲公平交易委員會及衛生署介入調查。
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說,上述涉嫌誇大商品共分五類,包括了業者宣稱可以「燃脂 」,還包括「可保濕、美白、抗氧化、防老化」、「可抵抗細菌入侵、防登革熱、抗紫外線」、「可消除肌肉疲勞、改善腫脹」及「可預防靜脈曲張」等看來神奇得不得了的功能。
程仁宏指出,依據衛生署公告瘦身美容業廣告規範,不得使用文詞包括「有關似是而非易與醫療行為混淆,引人錯誤的廣告用詞,涉及疾病名稱或症狀,如靜脈曲張、水腫、蜂巢(窩)組織炎等涉及療效的廣告;排毒、拔脂、消脂、溶脂、促進脂肪分解、提高脂肪代謝、軟化脂肪、促使脂肪細胞分解、促進淋巴引流、促進淋巴循環等為誇大、易引人錯誤之文詞。」
但此次所採樣的二十四件樣品,明明為女性用襪,但是其功能宣稱卻涉及了瘦身美容中所不得使用用詞,包括上述看似「神奇」的功能,且女性用襪為一般商品,除了有通過衛生署審核認定為醫療器材彈性襪類之外,不該有醫療效能或誇大的效能;依《化妝品管理條例》,美白、防曬等藥用化妝品都需要送衛生署核備,何以一般的女性用襪,可以任其宣稱美白、保濕、防曬呢?
程仁宏說,業者上述不實的宣稱已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及藥事法等相關規定,他除了呼籲公平交易委員會及衛生署介入調查之外,也提醒消費者,絲襪是物品,若是業者在廣告中宣稱有療效,必須送衛生署認定,經過認證就變成醫療用品而非一般商品,消費者購買時不妨以此標準仔細辨別,別花錢當冤大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