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報╱記者孫中英/即時報導】
   
2012.09.29 11:55 pm
 

個人資料保護法10月1日上路,學者並不擔心公司行號會違反個資法,卻擔心「全民」對個人資料保護認知不足,而導致爭議不斷。有學者說,過去罵人是笨蛋,可能被告譭謗,但以後,可能會變成違反「個資法」。

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彭金隆指出,過去都是「行業」適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,但此次個資法實施,是全民適用。但事先沒看到有關單位,做任何宣導,學界都很擔心,實施的結果,反而是民眾有關個人資料的使用,爭議不斷。

彭金隆舉例,過去某個電視台有個超級尋人任務,主持人為了幫民眾「尋人」,可能去找當事人曾經念過的學校,此時就會有熱心的師長出現,主動提供該名當事人的住址等各種聯絡方式。

但實施「個資法」後,彭金隆說,這些個人資料,到底能不能對不相關的人,主動提供?如果因為提供資料而衍生爭議,彭金隆說,可能未來民眾要找人時,願意幫忙的人會越來越少。

此外,現在很多民眾都有個人資料外洩的困擾,但其實很多「外洩」情況,並不是經由金融機構。彭金隆說,例如學校都有家長會,他自己就發現,家長會中有成員,把許多家長的資料,隨意發送。但實施「個資法」後,這種行為,還能不能做,也沒有標準。

彭金隆說,因為要保護個人資料,政府才立這個法,但台灣卻似乎適用了「太過先進」的法律標準,但民眾對個人資料保護的認知,並沒有同步到位。

彭金隆說,過去罵人是笨蛋,別人會告你譭謗,但以後罵人是笨蛋,卻可能是違反個資法。且違反個資法,是「非告訴乃論」,即不須有被害者的告訴,檢察官就可主動偵辦。因此,民眾可能稍一不慎,事情就會鬧大了。

【2012/09/29 聯合報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