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道計程收費才剛上路,eTag風波不斷,警政署還發文要求遠通提供全部國道行車紀錄,引發外界質疑刑事局侵犯人權,刑事局趕緊出面澄清,表示目前尚未取得任何一筆資料,也絕對不是為監控一般民眾的車輛。

 
有媒體報導指出,警政署刑事局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、以及遠通電收,代為蒐集全部國道行車紀錄資料,包括車牌、行車時間、地點及影片、照片等,引發爭議,質疑此舉侵犯人權,而且用路人的個資和隱私恐會外洩,被遠通電收公司以違反個資法拒絕,而上午刑事局也特別出面說明。
 
==刑事局副局長 劉柏良==
在這個等待的過程
我們尚未與高公局或遠通
取得任何ETC的資料
本案還屬於研議當中
 
刑事局上午出面解釋,因為計程收費實施後,原本架設於高速公路收費站上的涉案車輛查緝系統,也一併拆除了,未來高速公路恐成為治安漏洞,研擬重新建置新的系統,是基於刑事偵查的特定目的。
 
==刑事局副局長 劉柏良==
我們針對的是一些犯罪者
利用高速公路
移動性很強的一個特性
來做犯罪的時候
我們治安機關是有必要
建立相關的設備
以取得打擊犯罪的資訊
 
遠通電收在全台319座國道ETC感應門架,都加裝攝影鏡頭認車牌,可以鎖定每一台車。這種辨識車牌的功能被警方看上,卻引發監控人權的爭議。其實警政署早在2006年ETC剛上路,就曾希望可以整合民間系統,合作抓贓車,當時遠通電收沒有答應,過了8年,再打類似主意,還是引發爭議。
 
公共電視台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