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 陳志賢/台北報導 2014年03月23日 04:10
前渣打銀行台北電話行銷人員林凱于,離職後改作汽車貸款業務,找4名昔日銀行同事用手機拍攝銀行電腦系統內的客戶資料,再以LINE 、WhatsApp傳送給林,他則給4人回扣。台北地檢署依洩漏工商祕密罪、背信罪及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林男等5人,請求法院依法加重刑度。
起訴書指出,林凱于曾任職渣打銀行台北電話行銷部門,負責行銷銀行信用卡及信用貸款業務,民國101年3月離職,從事招攬汽車貸款業務。
林自101年下半年起,找陳建處等4名渣打銀行電話行銷部老同事,由陳男等4人利用業務期間瀏覽銀行電腦系統客戶個資機會,分別使用行動電話將客戶個資拍攝成照片,再以行動電話通訊軟體LINE 、WhatsApp將照片傳給林,供林作為招攬車貸業務使用;林則提供陳男4人回扣。
102年4月,銀行內部查核,發現客戶個資網頁疑遭異常瀏覽,疑有外洩情事,才查獲本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