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在104年12月15日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修正條文,賽博韓特科技有限公司
整理這次修法的重點:
1. 目前個資法第六條並未生效,修法後將病歷列為特種個資,跟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及犯
罪前科一樣,可以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特種個資的條件新增經當事人同意,讓有需要的機關,可以藉
由當事人同意便可以蒐集與利用。
2. 針對個資法要求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個資的「書面同意」改為「同意」,日後只要透過當事人字跡比
對、資訊系統佐證、錄音、第三者證明等方式,就可以合法運用個資。
3. 針對間接個資的利用,只要在利用個資前告知當事人即可。
目前新修改的個資法,預計明年便會生效實施,對於保有病歷、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及犯罪
前科等特種個資,或者擁有大量民眾個資的機關,建議評估現行內部管理制度,針對尚未符合個資法之
處,盡早因應。
賽博韓特自個資法99年05月26日修改公告後,便在101年10月01日施行前,陸續協助各機關建立符合個資
法的內部管理制度,搭配 ISO 29100、BS 10012、CNS 29100等個資保護管理系統國際標準,成功協助機
關因應個資法,或取得國際標準驗證。歡迎各機關有業務需求,來電或者Email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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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資法修正相關新聞報導:
聯合新聞網:立院三讀通過個資法 敏感個資不得蒐集
自由時報: 個資法三讀 病歷、前科不得蒐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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