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新聞來自:華夏經緯網

 

華夏經緯網5月16日訊:據台灣媒體報道,島內民眾的個人資料遭到外泄、且外泄資料被犯罪集團利用於詐欺的犯行相當嚴重,台灣立法、司法與行政部門決連手祭出“天文數字的重罰”加以遏止,近日“朝野”達成重大共識,個人資料外泄賠償上限從2000萬元提高到10億元。

據報道,臺“司法院”相關官員說,“立法院”審議中的“個人數據保護法”草案內容通過後,未來若再發生重大個資外泄案,被告勢必面臨逾億或動輒高達數億元的超高額賠償。

全案目前不僅獲“朝野立委”同意,“法務部”也表支援,上述機關一致認為,公務和非公務機關使用民眾個人數據情形普遍,應加重賠償責任,才能保護民眾隱私權;由於全案已有共識,下週一“立院司法委員會”將開始逐條討論。

由於駭客入侵公私機關電腦,竊取個資情形層出不窮,“法務部”官員指出,依草案規定,公務機關只有在天災、地震等不可抗力才能免責,否則須負“無過失責任”,但非公務機關只要能證明窮盡一切方法,仍無法防止駭客竊取數據,就能免責。至於規範對象,官員形容為“包山包海”,不限現行規定的公務機關和徵信、醫院、電信等業,只要使用電腦或書面處理個資,統統在保護範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