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賈寶楠、蔡明樺/桃園縣報導】
桃園縣男子顏金龍懷疑盧姓合夥人吞了他的錢,告對方侵占;為打贏官司,他「駭」進盧女電子信箱尋找證據,用生日、電話等排列組合近廿萬筆密碼,花了一年六個月終於猜對,出庭時清楚說出對方每筆資金流向,遭盧女起疑報案,吃上官司。
「反正侵占官司會打很久,我一筆一筆敲鍵盤輸入,總算讓我破解密碼!」顏金龍(卅五歲)坦承花了很多時間「猜」盧女電子信箱密碼,竊取對方機密資料;他說,砸下百萬元投資餐廳,不甘心血汗錢一去無回,才會想盡辦法解密。
警方表示,顏姓男子對電腦並不內行,為打贏官司竟排列組合廿萬筆可能密碼,可謂是「土法煉鋼的另類駭客」。昨天訊後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函送。
警方調查,顏姓男子兩年前拿出一百多萬元投資盧女餐廳,不到半年餐廳關門,盧女稱生意不好不得不結束營業,但顏認為自己被坑了,告對方侵占,要求返還金錢。
顏姓男子認為只要能進入盧女電子信箱,就可瞭解她在開餐廳這半年間與他人往來、資金流向等情形,於是上網搜尋盧女名字,查出對方在不同網站留下電子信箱與住址,再排列組合對方生日、身分證字號、手機與住宅電話號碼、門牌、英文名字與縮寫等,一年半下來排出近廿萬筆可能密碼,每天只要輸入錯誤兩次就罷手,避免盧女帳號遭鎖定而露餡,半年前終於用盧女的汽車車號等十個數字猜出密碼。
日前開庭時,顏清楚說出盧女金融帳戶裡每筆資金流向,分毫不差,指控盧女將他的百萬元挪做他用,根本沒投資在餐廳,居心不良。盧女懷疑顏姓男子找遭徵信社違法調查她,向警方報案。
警方說,盧女將網路銀行帳號、密碼、現金流水帳等資料,用寄件備份儲存在電子信箱,顏登入後一目了然。盧女為了「好記」,設定屬於顯性密碼的車號當密碼,不同信箱帳號都用相同密碼,顏嫌因此「很好猜」。
【2010/10/13 聯合報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