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【2012/3/19 15:58】
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高雄市女警程蘩晰涉嫌利用職務,查詢警政署長王卓鈞等68人次個資,並將部分資料告訴其警察丈夫,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,高雄地檢署認為她並未列印個資外洩,並受記過處罰,予以緩起訴處分。
檢方指出,市警局左營分局女警程蘩晰(45歲)在擔任交通大隊行政組服務期間,自去年1月3日起,至7月11日止,受警察丈夫劉懷德之託(停職中),利用辦公室電腦,並輸入其夫帳號、密碼,查詢梁姓等16人的個資,並以電話或口頭告訴劉內容。
此外,程女並查詢警政署長王卓鈞等人個資,總計共查詢68人次及309筆戶籍資料。
程女指稱,一時好玩查詢署長資料,至於其他個資,均為同仁或親友,並說,只觀看電腦螢幕顯示的資料,沒有列印及交付他人。
檢方調查,程女行為縱屬不當,但的確未列印個資,並已分別受小過和2小過處罰,乃從輕發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