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報╱記者劉時均/台北報導】
   

2012.06.28 02:55 am
 

準司法官蔡姓男子為追求司法官訓練所同期陳姓女學員,冒用訓練所名義,以辦旅遊保險為由,收集對方個人資料。他後來自知無法隱瞞失當行為,自首犯行並申請退訓。

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涉犯偽造文書罪,但因他自首且遭冒名的訓練所王姓專員替他求情,陳姓女學員也稱如果對方不接觸她和她家人、不使用她個資就不提告,檢方處分他緩起訴;但須支付國庫3萬元處分金,且不得聯絡騷擾女學員和其家人。

據了解,陳姓女學員氣質出眾,不乏追求者;蔡姓學員個性木訥,常幫忙占位置,或在陳女桌上放飲料示好;陳女曾向蔡稱「請你不要這樣,我會很困擾」拒絕蔡的好意。

檢方指出,司法官訓練所第52期學員蔡姓男子,今年3月間在司法官訓練所內,冒用訓練所教務組王姓專員名義申請電子信箱,再以舉辦人文生態教學需辦理旅遊保險為由,發信給學員。

陳姓女學員等多名學員回寄自己個資,後因王姓專員被學員問及生態教學事宜,訓練所介入調查,蔡才自首。

王姓專員到庭證稱,蔡姓學員事後寫道歉信給他,他才知道對方因感情的事冒用其身分。

【2012/06/28 聯合報】

全文網址: 為追女學員冒名取個資 準司法官退訓 | 利字當頭 | 社會新聞 |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4/7188979.shtml#ixzz1z5pVFjt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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