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 廖素慧/嘉市報導 2013年06月05日 05:40
嘉市警察執勤速度、超勤津貼、風紀等問題,成為議員質詢焦點,警察局長薛清蓮以「個資法」回應,無法提供員警超勤津貼核報資料。張志成議員認為,個資法使用過當,以後接獲投訴可疑案件,組專案小組或送交法辦。
多位議員質詢市府提供施政資料態度推三阻四,或資料過於簡略。張志成要求警局提供警員超勤津貼等資料,拖了一周,且很簡略,令他火大,怒批市府施政沒效率。
張志成昨天加碼質詢,警局自誇民眾打一一○報案,警車於五分三秒內趕抵現場處理事故,請局長薛清蓮當場打手機測試,薛按兵不動。張志成又批,警員的勤務勞逸不均、超勤津貼疑浮報、部分警員涉風紀疑慮、警察配槍備而不用,又缺乏訓練,結果遇事不會用。
警察局表示,超勤加班費等資料均屬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之標的,已提供超勤加班費申領級距、金額等相關規範辦法。警用裝備依勤務需求攜帶使用。巡邏車派遣到達現場僅五分三秒是平均值,並非每件的標準值。
針對「個資法」成為府會施政、問政的攻防關鍵,司法人士表示,個資法第十五、十六條對公務機關蒐集個人資料有規範,台北市政府請司法院解釋後,決定處理原則是「市議會經大會或委員會正式決議來函索取」,並適當遮掩足資識別特定自然人之資料後,給予提供。